本报讯 通讯员刘清丽报道:9月30日,崇阳县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动员会在县卫计局召开,标志着该县基本医疗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全面启动。该县自2016年11月份先行在肖岭卫生院启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改革试点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自10月1日零时起,崇阳县各乡镇卫生院(所))全面启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对住院患者实行每床日交纳60元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基本检查(不含大型设备检查,如:CT、核磁共振成像等)、基本药物(参考湖北省基本药物目录)、基本技术(国家规定的临床路径)。其余的医疗费用由卫生院与医保机构结算,费用缺口由财政纳入预算补贴。但意外伤害、产妇住院分娩、五保低保优抚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城镇职工不列入基本医疗试点范围。改革试点期限为一年。
自12月1日起,县级公立医院将启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改革试点,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将实施100个病种定额付费,改革期限为一年。
2016年,该县被省政府确定为三个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改革县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和县长为组长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崇阳县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的医改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成立了崇阳县医疗服务共同体管理委员会和三个医共体理事会。为借鉴外地医改先进经验,县委、县政府领导曾先后带队到天长市、深圳市等地学习医改先进做法。县医改办多次组织召开医改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医改工作。县卫计局把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改革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