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莉敏、通讯员陈长望报道: 自9月28日,我市启动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来,我市已收购最低价中晚籼稻380万斤。
据介绍,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2017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期截止2018年1月31日。中晚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36元(国标三等),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稻为2017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每市斤0.02元。
今年,我市第一批共确定2017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储企业6家,分别是湖北省储备粮咸宁储备库有限公司、咸宁市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崇阳县田野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通城县银邑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赤壁市丰谷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央储备粮咸宁直属库,实际设置收购和储存库点7个,按国家规定的质价政策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中晚籼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