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8日 星期
咸宁北站一交警粗暴执法
市公安局:已严厉批评教育

  本报讯 记者甘青报道:近日,网名“胡同志”在咸宁政务网反映,自己驾车在咸宁北站接人,在车辆停放时,遭遇交警粗暴执法。

  胡同志称,9月15日上午,自己驾车到咸宁北站接人,9:38分到达北站。因为等待的列车是9:40到达,所以车就没有开进停车场。9:40分客人到达后,自己就下车走到站前的桥上给客人招手。当自己离开车子约10米远时,看到一名交警向车辆走来,就马上返回,并客气地对交警说“对不起,我马上走。” 没想到,他随即开了罚单。自己当时申辩说,人没有走开,只是停了两三分钟,怎么不能宽容一下呢?交警说:超过1分钟就算违停,就要罚款。

  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经过调查发现,2017年9月15日9时47分,车牌号为鄂L**365的小轿车在咸宁火车站北站广场违停,经查询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违法事实清楚。市公安局认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不细致,对于该执勤民警已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专门组织民警学习交通法律法规。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已与胡同志联系沟通,向他讲明咸宁火车站北站广场路段多处设有明显、清晰的禁停标牌,且站前广场设有停车场可供驾驶人停放车辆,并对于执勤民警语气生硬、焦躁的问题向他表示歉意。

2017年9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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