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黎江、国策报道:9月12日上午,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胡某诉被告咸宁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征收及行政赔偿一案,副市长吴刚出庭参加诉讼,市中院副院长熊震担任审判长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原告是否是适格的起诉主体、被告对原告所指地块的土地和鱼塘是否征收、行政征收行为是否合法、是否依法补偿,原告是否存在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等诉讼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并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市直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参加这次庭审让我感受深刻, 可以说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对我们增强法制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帮助很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可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消除群众的误解和疑虑,而且通过面对面倾听群众声音,有利于改进行政机关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