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9月17日电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广东省的广州、佛山等多地将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广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广州行政区均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市禁止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等高污染燃料。除纳入本市能源规划的环保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外,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
公告还提出,禁燃区内禁止新增高污染燃料销售点。现有的高污染燃料销售点,除规定的特殊情况,不得向本市内其他组织或个人销售高污染燃料。
| 广东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
据新华社广州9月17日电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广东省的广州、佛山等多地将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广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广州行政区均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市禁止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等高污染燃料。除纳入本市能源规划的环保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外,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
公告还提出,禁燃区内禁止新增高污染燃料销售点。现有的高污染燃料销售点,除规定的特殊情况,不得向本市内其他组织或个人销售高污染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