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现有特困供养人员1833人,其中农村五保1810人,城镇三无对象23人。
县民政局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作用,助力精准扶贫,不断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2017年4月,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7320元/人/年提高到了8200元;城镇三无对象从城市低保中剥离,供养标准达到1000元/人/月。
通过政府采购,对全县283名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自理能力认定,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在此基础上,调整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和护理费标准。其中,自理能力完好的农村失能对象年生活费5460元护理费12908元,城市失能对象年生活费7800元护理费12908元,已从7月份开始发放。
扎实推进农村福利院建设。投入118万元完成了“冬暖工程”建设,对全县12所农村福利院的电视房、娱乐室、餐厅等进行了升级改造。实施“平安工程”,投入57万元对12所农村福利院开展了烟雾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建设,特困供养工作得到了较大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