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7日 星期
饮用水源地1000米内不设码头
我市关闭长江潘家湾段3个码头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志茹、通讯员刘暄报道: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在“双护双促”行动中,依法关停了嘉鱼县潘家湾段水源地的3个码头。

  据了解,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市环保局对嘉鱼县潘家湾水源地进行多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潘家湾水源地附近中石化潘家湾油库码头、 潘燕汽渡码头、联乐一期码头对取水口有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和码头。因此检查组采用断水、拆除 输油管阀、封路的方式予以关停。

  目前,我市沿江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有2个,分别是嘉鱼县石矶头水源地、长江潘家湾水源地。 其中,嘉鱼县石矶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有临江山物流园区综合码头等违规设施,长江潘家湾水源地内有上述3个码头等违规设施。住建、环保、水务等部门联合 对2个饮用水源地进行了5次专门调查,并委托专门机构论证研究,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维护稳定等因素,决定对嘉鱼县石矶头水源地、长江潘家湾水源地重新选址迁建。

  据悉,此次行动重点清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违法污染源和建设项目,检查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环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环评要求和 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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