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熊铁山报道:在短短的1个多月时间里连续作案10起,盗窃摩托车10辆。近日,该团伙在嘉鱼获刑。
据悉,2016年初,蔡某购置一把液压钳,并配置一把万能车钥匙,进行盗窃作案。3月底,蔡某乘车来到嘉鱼县作案。价值4644元。4月至5月期间,蔡某、孙某、李某、彭某在嘉鱼、赤壁等地多次盗窃摩托车,赃物折款共计26618元。其中,蔡某参与盗窃作案10次,孙某参与盗窃作案6次,李某参与盗窃作案4次,彭某参与盗窃作案2次,孙某参与盗窃作案2次。孙某、齐某、李某介绍销售赃车。
嘉鱼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蔡某等7人分别犯有盗窃罪、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七名被告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8千至2万元不等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