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 星期
温泉办事处巷道无路灯
区创建办:已处理解决

  本报讯 记者甘青报道:近日,网友“毛先生”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发帖称,自己咸宁温泉办事处温泉村四组村民,家住张家湾巷张流畈。他家所在的巷道共住有六户居民,因为没有路灯,一到晚上巷道漆黑一片,希望能及时安装上路灯。

  此事引起咸安区创建办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关于实施市区小街小巷路灯建设安装工程的通知》咸创办〔2017〕2号文件精神:市路灯局为市区小街小巷路灯建设安装工程责任主体,负责出资建设安装并维护;咸安区负责对每盏路灯的建设安装配套部分资金,并配合市路灯局做好市区小街小巷路灯建设安装工程相关协助工作;市创建办和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市区小街小巷路灯建设安装工程相关事项,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督查。

  而根据市文件精神,路灯安装只针对社区内背街小巷,村组未列入背街小巷(部分村级自愿出资由创建办协调路灯局给予成本安装)。 经调查,毛先生所要求安装路灯的路段不属于背街小巷,市路灯局并不负责安装。 建议当事人可向温泉办事处温泉村反映相关情况,采取村民自筹或村委会出资方式安装路灯,解决相关问题。

2017年8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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