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郑翰、吉明瑞报道:“我们今天下村主要是催收新农保及落实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请开我们2人的下村工作就餐派餐单。”8月17日,通山县厦铺镇驻西湖村干部陈崇武早早来到镇党政办公室,按规定领取《厦铺镇工作人员下村工作就餐派餐单登记表》。
为严格落实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厦铺镇在今年年初就制定出台镇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工作就餐派餐登记制度,要求干部下村办事就餐,严格按照每人次不得超过20元的标准,登记派餐日期、村名、人数、事由、金额、经手人等,由村委会按《下村工作就餐派餐单》确定的人数、金额安排干部在农户家就餐,并凭《下村工作就餐派餐单》到镇财政报账。
“有了统一的标准,村干部不会因干部下村工作就餐‘简单’而‘不好意思’了。”该镇财政所有关负责人说,这一制度的执行,从源头上控制了村级接待费用。对违反规定的村干部,一律由个人自负费用,并视情况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纪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