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1日 星期
《法治中国》第二集:大智立法

  【解说词】民法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每个人的人生旅途中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中找到依据。民法典是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等,都是各自国家法律体系成熟的重要标志。

  时至今日,我国民事立法已涵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但始终缺乏一部统辖各个民事法律的总章。党中央审时度势,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立法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作出重要指示,为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2017年3月1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诞生,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翻开了关键一页。

  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为民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确立价值导向,维护公序良俗,引导人们崇德向善。民法总则作为统帅和纲领,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法律规范,为编纂民法典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立法规划,民法典编纂工作将于2020年完成,这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完全契合。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面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立法如何建章立制、定分止争,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迫切的问题,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最顽固的症结?

  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铁腕治污;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行政诉讼法作出施行24年来的首次大修,重点解决“民告官”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法治向前推进,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大气污染防治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红十字会法、预算法、企业所得税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教育法等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法律得到及时修改……经济社会运行更有保障。

  《居住证暂行条例》施行,标志着我国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让两亿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扎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改变了“多头登记、分散管理”的局面,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司法机关针对办理环境污染、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环境侵权责任纠纷、食品药品纠纷案件等,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紧扣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废止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延续了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

  【解说词】当今世界,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大国博弈暗流涌动。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作用不可或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基石,必须靠立法从源头上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解说词】法律体系的步步完善,为国泰民安奠定了坚实基础,推动国家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步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文化、社会等方面立法相对薄弱、滞后的情况,加快推进相关立法,补短板、填空白,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发展。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

  截至2017年6月底,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20件,通过修改法律的决定39件、涉及修改法律100件,废止法律1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34件。立法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取得了一批新的重要立法成果,为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立法与改革始终是相辅相成的。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通过立法做好顶层设计、引领改革进程、推动社会发展。

  【同期】习近平总书记

  我们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

  【解说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决策部署。从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单独两孩政策的出台,再到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法律的修改完善始终与社会发展同步合拍,坚定地守护着人们的幸福生活。

  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对于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依法授权开展试点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改革举措,及时总结修改完善相关法律。

  2013年和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国务院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后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作出统筹修改,将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改革措施上升为法律。

  【同期】习近平总书记

  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解说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牛鼻子”。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首先要改革立法体制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重要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了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立法法作出相应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7年5月1日,《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正式施行,立法推进了城市治理的法治化。统计表明,截至2017年4月底,全国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市和自治州已经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69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扞卫宪法尊严。

  【解说词】

  宪法法律权威不容挑战。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作出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随后,香港法院根据这一释法决定,裁定两名候任特区立法会议员丧失议员资格,四名议员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议员资格被取消。

  宪法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才能保障国家根本制度的长期稳定。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法律体系内部和谐一致,是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前提和基础。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超越法定程序和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侵害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特别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为普通百姓架起了一道通向宪法法律保护的桥梁,畅通了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规范性文件的渠道,保障公民合法权益。4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受公民和组织提出的各类审查建议1200余件,对每一件审查建议都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同期】习近平总书记

  我们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解说词】“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一部部顺应最广大人民意愿、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良法善法,正构筑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固基石,凝聚起民族复兴的制度伟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7年8月21日 星期

第06版:纵览天下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