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8月16日电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地处湖北“南大门”的咸宁市,是享誉全国的桂花之乡、楠竹之乡、苎麻之乡、茶叶之乡,并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殊荣。2016年,咸宁获批成为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信用咸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记者近日就城市信用建设问题采访了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
记者:自列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来,咸宁市相关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王远鹤:咸宁市地处鄂东南,是湖北的“南大门”。咸宁市政府对信用建设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各级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把改善信用环境作为发展咸宁经济的头等大事来抓,确定了“信用高地就是资金洼地,信用品牌就是发展平台”的理念。在历届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十余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咸宁已经成为了信用环境指标领先、信用品牌知名的信用建设先进地区,吸引了金融资本的不断流入,咸宁的经济社会也因此步入了健康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咸宁市连续14年被湖北省政府授予“金融信用市州”,辖内6个县市区全部被评为“金融信用县市”。2008年以来,咸宁市的信用环境监测评价指标连年位居全省前三。在今年6月份的全国城市信用监测评估中,咸宁位列全国第37位。
自2005年以来,咸宁市的贷款增速、GDP增速等指标连年位居全省前列,2016年全市GDP比2005年净增4.43倍,呈现出信用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步促进的良好局面。
记者:体制机制方面的建章立制,是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咸宁市在此方面有什么举措?
王远鹤:法不授权不可为,法已授权必须为。 (下转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