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7月14日修改后的《条例》正式向社会发布。这是继2009年7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2015年8月修订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之后,第三部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此次条例修改吸收了近年来巡视巡察工作最新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适应了管党治党不断深化的需要,是新时期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关于新《条例》,应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条例》修改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使之成为党之利剑、国之利器。随着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发展,党中央总结吸纳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与时俱进修改《条例》,既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也是依规管党治党、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化的需要,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条例》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改。这次修改对《条例》进行了“增、补、调”,即:增加有关新要求、补充有关新内容、调整有关新条款。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政治巡视定位。二是根据中央新要求,明确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三是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规定,明确巡视监督内容。四是根据实践发展需要,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五是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明确市县巡察制度。
3、新《条例》关于政治巡视的具体要求。政治巡视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把政治巡视要求写入《条例》,是这次修改工作的重点和亮点。《条例》第三条对政治巡视作出明确规定。深化政治巡视,重点要把握以下七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把握政治巡视定位。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二是把握政治巡视站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突出巡视监督政治作用。三是把握政治巡视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价值取向,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四是把握政治巡视重点。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突出“两个责任”,突出“关键少数”。五是把握政治巡视目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六是把握政治巡视作用。切实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发挥巡视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七是把握政治巡视战略。推动形成中央巡视、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市县巡察工作“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的战略格局。
4、新《条例》关于巡察的新精神、新要求。《条例》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系统总结巡察工作实践经验,要求“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同时规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②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③的通知》,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做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市县党委要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察组,定期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结合基层特点,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巡视监督向纵深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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