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6日 星期
长明“无影灯” 严防“灯下黑”
○柯建斌

  何谓“灯下黑”?照明时由于被灯具自身遮挡,在灯下产生阴暗区域。引申为“人们对发生在身边很近的事物没有察觉”。

  数据一再表明,纪检监察队伍并非处处“铁板一块”,并非处处“灯下亮”。在某些地方,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或通风报信,或成为“保护伞”的,也并非没有。既然必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就必须同样的零容忍对待纪检监察系统的“灯下黑”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香城“铁军”,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创新实施了“无影灯”工程。

  何谓“无影灯”?“无影灯”是医学诊断治疗中普遍运用的一种将多个光源聚集叠加映射,以最大程度消除光影的一种灯光技术。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咸宁版的“多个光源聚集叠加映射”就是这样把纪检监察干部摆进去的:建干部监督室,加强内部监管;聘特邀监督员,借力外部监督;公开宣誓承诺,坚定理想信念;列出岗位清单,防控廉政风险;开展廉洁家访,推进家风建设;专题警示教育,警钟始终长鸣;上对下查账簿,坚持财务清查;交叉巡察作风,落实八项规定……

  严管就是厚爱。纪检监察干部使命崇高、身份光荣。监督执纪问责的手电筒既要照别人,更要照自己。唯有“无影灯”长明,才能够严防“灯下黑”。

  正人先正己。只要有“多个光源聚集叠加映射”,就一定能将咸宁纪检监察干部锻造成为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就一定能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一定能更好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相关报道见第五版)

2017年8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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