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娉报道:日前,市民朱先生在咸宁日报网上问政平台留言:咸安区老干部局干休所周边常有居民乱烧垃圾,打电话到区环保局,却被告知——“自己跟当事人说去”。为此,朱先生投诉区环保局不作为。
朱先生反映,咸安区老干部局干休所周边常有居民焚烧杂物,浓烟滚滚,窗户都不能打开,打12369转到咸安环保局,提示电话关机;通过熟人提供号码打给某队长,居然告知自己去和当事人讲去。朱先生表示很不理解,并将区环保局工作不力的事情反映到咸安区政府办。
咸安区环保局接到区政府办的反馈之后,在第一时间开展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并作出如下处理:一是对接电话却没有明确告之处理方法的某队长进行了严肃批评,警告如果再出现类似事情按《区环保局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准则》处理。二是关于拨打12369关机问题,经查询,12369系统当天并无打进电话记录。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露天场地或者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责令予以清理或者清除,可处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工作职责分工,上述投诉可直接拨打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