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一到闲暇时间,很多人就开始按耐不住,有想出去旅游的冲动。
每人399元的团费组织“云南西双版纳六日游”、“保险公司赠送免费云南游”、以每人负200元的团费组织“哈尔滨—亚布力—雪乡六日游”……时至今日,这些旅游命令禁止的低价游还在明目张胆的存在着。
在百度上输入游客被骗的案例,百度找到相关结果约3,060,000个,可见游客被骗、被宰不在少数。游客被困购物场所、被强迫购物、胁迫购物屡见不鲜,甚至还发生游客被打致死事件。原本是出去寻开心的,结果连命都搭上了,真的不值得!
低价游的本质
市场上所谓的低价游、零团费说白了就是购物团。
吃住的大部分费用都是由当地的商场、公司赞助,作为回报,旅行社就要安排游客到指定的地方购物,游客往往一买就是几千上万元,而这些商品往往并不是物有所值。因为购物店里买的品牌和外面的不一样,市面上的货物里,你根本就找不到,所以游客就没办法作比较,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商家想卖多少就卖多少。
以低廉的团费价格吸引游客,但是却难逃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移花接木,各种低价游在不同的地方上演,内容相差无几,不同的是愈演愈烈的“剧情”。
低价游的思考
作为旅客
我们不妨自己先冷静分析“低价游”的运作模式,做到理性消费。这其中有什么猫腻吗?导游的工资待遇如何支付?为何旅行社做着“赔本”生意?就明白什么叫“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了”。
作为旅行社
对于“低价游”等旅游乱象,各部门必须多管齐下、齐心协力,依靠《旅游法》与制度的力量,完善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加强投诉处理与异地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作为的处罚力度和速度,控制好“市场需求”,倒逼消费者抵制,摆脱游客、旅行社、导游、商家、景区满盘皆输的尴尬境地,共同营造和谐、健康、安全、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享受大自然美景带来的无限乐趣!
作为旅游部门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就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可以说,“低价游”之所以层出不穷,就说明对法律的执行、对制度的遵循,还远远没到位。
对此,国家一直在大力整改!
在“史无前例”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风暴中,上万家企业接受检查,10家从事“不合理低价游”业务的旅行社遭曝光。7月11日,国家旅游局披露,在开展“春季行动”的3个月时间里,检查旅游企业13410家,立案809起,其中已处罚455起,罚款金额达1288.31万元,包括哈尔滨长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贵州海外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海南蓝海湾旅行社有限公司等被列为“不合理低价游”典型案例,并遭行政处罚。
市旅游委也加强了对“低价游”的监管和检查,坚持把控咸宁旅游风气,杜绝“低价游”出现,提供安心放心游,让游客感受咸宁旅游的正能量!
如何躲过“低价游”陷阱
在各大部门加强政治的同时,游客朋友们也要提高自身的旅游安全防范意识,不要落入“低价旅游”的陷阱。小编教您几招:
1、出行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
选择参团旅游的旅游者请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
2、参团旅游签订旅游合同
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包括通过网络购买旅游产品,务必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如不参加自费项目,则需在旅游合同和行程中明确。合同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如组团机构拒绝签订旅游合同,则不要随团旅游,同时可拨打“12301”进行举报。
3、行前查阅诚信旅游指导价,理性消费
按照相关规定,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即为不合理低价游。游客要当心“零团费”、低价团,做到理性消费。
4、购物时要求商店开具发票
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5、以投诉方式处理争端
遇到“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市民游客可拨打“12301”进行投诉、举报、维权,不要采取过激方式。“12301”是国家旅游局指定的全国旅游投诉电话。旅游投诉热线工作人员24小时接听投诉电话,面向国内外游客提供旅游问讯、旅游投诉、旅游救援和旅游提示及其他旅游信息资讯服务。消费者在出行前以及旅途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均可拨打12301进行咨询、投诉。
旅游维权歌
出游选择旅行社,资质许可要确认
价格比选须合理,离奇低价有陷阱
签订合同要坚持,商家拒签藏猫腻
行程约定须详细,白纸黑字要索取
旅游途中多拍照,随手拍拍吃住行
一旦违约改行程,投诉维权有依据
购物选择正规店,谨防挨宰又受骗
明码标价是前提,价格虚高要警惕
品质斤两该计较,权威认证细明了
强制购物最可恼,坚决打击不轻饶
结帐记得要发票,投诉索赔方有效
旅游维权讨公道,牢记12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