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等部门,对咸宁高新区3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查封扣押,并责令其停产整治。
环境质量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咸宁绿色崛起。然而,我市虽有天然生态优势,但环境污染,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环保部门监测显示,今年上半年,市区pm2.5与去年比不降反升,空气质量优良效率比去年有所下降。
造成空气质量下降的原因有多种,其中一个突出因素是,一些企业只求自身经济利益,无视公共环境利益。比如此次查处的3家企业,就不同程度存在未办环评手续、未经“三同时”验收、未配套环保设施等违法行为。
大气染污问题之所以“久治不愈”,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对污染企业处罚不力。企业违法成本过低,必然无视环保责任。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支柱,也是保护环境的主角。要自觉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毫不留情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真正把绿色生产作为最大的经营自觉。任何企业不得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抵消其对环境的污染。
各级各地应该坚守环境保护的底线,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许入驻,对污染严重的落后产品一律予以淘汰,对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
顽疾尚需下猛药,治污更需用重典。只有高举法律之剑,惩治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斩断一切引发污染的源头,方能永葆咸宁一方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