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之前,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被我大队依法暂扣的各种车辆 ,仍有部分至今尚未接受处理,请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驾驶人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车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10月1日之前到嘉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前来我大队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相关规定,对暂扣车辆依法强制处置;有牌证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将被注销,停止使用。
处理地点:嘉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嘉鱼县鱼岳镇小新堤路90号
联系电话:0715-6351271
附: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查扣三个月以上未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一览表
嘉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