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发绩效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福利。录用人员的具体工资福利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和各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制度规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对本次招录有任何疑问,均可来电咨询;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招录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监督电话如下:
咸宁农商银行 8233949 8233881嘉鱼农商银行 6322366 6310603赤壁农商银行 5352526 5357771通城农商银行 4867342 4867341崇阳农商银行 3325417 3817801通山农商银行 2362138 2365598
(二)对在招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湖北省联社、咸宁农商银行及辖内各县市农商银行不组织、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编写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编写任何考试资料;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教材。请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属咸宁农商银行。咸宁农村商业银行2017年6月23日
(6月26日、27日,咸宁农商银行2017年新员工招录公告见《咸宁日报》第八版)
(四)笔试。笔试由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银行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体检由咸宁农商银行统一组织,以市县农商银行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确定预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确定预录人员。预录人员名单由咸宁农商银行和辖内县市农商银行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查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各市县农商银行可取消预录资格,产生的差额根据笔试成绩和体检情况进行递补。
(七)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约两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培训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办理录用手续。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根据录用单位的安排,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档案审查未发现问题的,与咸宁农商银行和辖内县市农商银行签订劳动合同;档案审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和经济组织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兼职行为,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新招录员工属正式合同制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绩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