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有银行业主营业务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目前在咸宁农商银行所辖各市县农商银行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咸宁农商银行的,需具有咸宁户籍(辖内县市包括: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或为咸宁市生源地考生;报考咸宁辖内县市农商银行的,需具有该县户籍或为该县生源地考生;目前在市县农商银行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可报考现被派遣的市县农商行。
(四)熟悉报考农商银行所在地情况,符合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要求。
(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无不良嗜好,无违规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六)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认同农商行企业文化和发展价值观,具备履行农商行员工岗位职责的能力。具体员工岗位职责详见各招录单位的制度文件。
(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2017年6月24日至6月30日,拟报考咸宁农商银行的考生需携报考资料,到咸宁农商银行党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拟报考咸宁辖内县市农商银行的考生需携报考资料,到所在县市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并提交下
列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教育部指定网站的学历和学籍查询件原件;报名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着白色上衣、照片为jpg、jpeg格式,3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命名)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各市县行留存。
2.具有银行业主营业务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该段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工作证明须注明工作单位、岗位和工作时间),证明材料需经该段工作经历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3.目前在咸宁农商银行所辖各县市农商银行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现派遣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材料需经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二)面试。咸宁农商银行及辖内各县市农商银行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县农商银行通知参加面试的相关事宜。面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银行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面试的考生,由咸宁农商银行党委组织部、各县市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通知领取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