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2日 星期
我市将实施“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本报讯 通讯员毛和平、黄敬报道:6月17日,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咸宁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落实普法工作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具体行动。

  据市普法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实行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将极大地推动普法工作的转型升级。一是普法方式将更加有效。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谁执法谁就负责普法,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具体的执法方式就是具体的普法方式。这将使普法由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二是普法格局将进一步扩大。将执法机关普法延伸到所有机关普法,每一个国家机关都积极履行普法责任,使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从而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三是普法的约束力将不断强化。国家机关的普法任务和责任更加明确具体,纳入重要检查考核内容,推动普法由一般口号变成刚性约束。

2017年6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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