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由于部分群众法律观念淡薄,出现一批不动产登记申请手续不全问题,或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或没有规划审批材料,或没有房屋竣工验收材料。对此,该中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实施时间以及咸宁市实际情况,在受理该类业务时,对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予以区别对待。
由于体制变化或单位变迁等多种原因,出现一部分不动产申请在申请主体上缺失的问题,或因原房地产开发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注销,或因原单位改制、破产等原因原导致单位不存在。对此,该中心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承认申请主体的承继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或剩余合作方或社区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作为申请主体的合法地位。
由于批后建设开发以及监管等原因,致使一部分开发企业或税费未足额缴纳,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建设,或改变规划设计条件投资开发等。针对这些违法违规问题,该中心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有效衔接,妥善处理”机制,将受理登记时发现的企业违规行为书面反馈到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并在企业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完毕后,及时为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
多方联动 ,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
自成立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直努力优化办事流程、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该中心不断优化合并内部流程,将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由三审制改为一审制,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由三审制改为二审制,将预告登记与预抵押登记合并办理。流程合并后,办事群众原需要提供两套资料、进行两次申请、两次审批,6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的工作,现在仅需一套资料、一套审批,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大大提高了登记速度。还开通了短信平台,提醒申请人及时领证和接收邮政快递,受到群众好评。
该中心主动与市地税局、检察院、房产局及技术公司磋商,创新服务模式。与地税部门共同搭建“以地控税”系统后,又开发了“住房信息查询平台”系统,通过数据推送,纳税人到地税部门办理个人住房交易缴税,不再需要往返于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和地税窗口,实现查档报税一体化。与市检察院点对点搭建房查信息专网,便于办案人员迅速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提高办案效率。与市房产局共建“中间数据库”,将登记、交易数据互相推送,不动产和房产两部门办理的收件扫描信息可直接调取利用,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通过创新服务不断破解登记难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先后被市委、市总工会等授予“十佳示范窗口”、“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获得广大服务对象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