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城,提起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续辉可谓家喻户晓。
这位被失足少年称为“好妈妈”,被九旬老人收为“干闺女”,被残疾人誉为“贴心大姐”的“大律师”,每个星期五都会准时到信访局接访,帮助群众解答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援助,以自己柔弱的肩膀扛起正义。
“为残疾人维权,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去年6月31日,一位30多岁的残疾男子焦急地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一进门,便指名道姓要找续辉主任,请求续辉为他“做主”。
这位名叫李敏红的残疾男子,系四庄乡人。去年在云南昆明市斌诚劳务有限公司务工时,因工致残,在和该公司达成《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后,获得96万元赔偿金,其中有20万元是其专属的个人财产,转存五年定期以备后期医疗费用,不料这20万元存单被其妻子张某某偷偷拿给吴某某做贷款抵押,后因借贷纠纷而被县法院冻结。
由于法院冻结的20万元,是李敏红的后期医疗费,造成后期治疗得不到保障。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续辉当即答应做李敏红的代理人,帮助李敏红解决这一个人财产纠纷。
于是,续辉不辞辛苦,四处奔走,积极取证,找到了昆明斌诚劳务有限公司与李敏红签订的《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通城县四庄邮政支局的96万元银行转账资金形态单,以及20万元存单等证据,依法向通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掌握到的这笔财产不应被冻结的理由和依据,促使法院解除冻结,保障了李敏红的合法财产。
“如果不是您据理力争,帮我挽回损失,我后半辈子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事后,李敏红多次跑到续辉工作的地方表达谢意。
“作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帮助你拿回属于自己的医疗费用,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续辉表示,面对残疾人权益被侵害的时候,律师的法律援助显得尤为重要。
在续辉的示范影响下,目前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建起19个法律援助点,先后荣获“全国法援检查先进机构”、“全省为民办实事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并多次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优秀维权示范岗”、“省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帮群众落实补偿,是我应该做的事”
去年8月的一天下午,正值酷暑,烈日当空,县政府门口却围了一群人,有的来回踱步,有的席地而坐……这一幕被正在信访局值班的续辉看见了,她赶忙上前了解事由。
原来这62名上访人员都是某砂布厂原来的职工,2004年至2014年在该企业作期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工资低且没有享受任何福利,该企业不仅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还未缴纳各类保险。企业当年6月由于多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而关闭停产,导致这些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集体失业,且没有享受到任何补偿,一时之间生活难以保障。
“请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那些员工,辛辛苦苦工作10年,一夜之间全部下岗,没有任何补偿,你该有多绝望。”了解事情原委后,续辉找到该企业相关责任人,了解企业的基本信息、质检情况、工资表等证据,并深入员工家中了解家庭经济状况与在该企业工作时的工作情况,依法向通城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调解。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调查调解,最终帮助62位员工落实相应经济补偿共100多万元,并补交了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
事后,有人问续辉为何对他人的事那么关心时,续辉总是报以坚定的回答;拖欠员工工资问题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群众落实补偿,是我应该做的事。
“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我最大的成就感”
去年底,正当家家户户忙着筹备春节年货之时,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迎来3位一筹莫展的“客人”,“眼看就要过年了,我们辛辛苦苦工作了大半年的工资却至今没有着落,请续主任一定帮忙讨个说法。”
这3位来自马港镇的农民工,常年在外跟着“包工头”做一些小工。去年上半年,3人跟着杨姓老板帮私人建房子,每天起早贪黑,赚几个辛苦钱,没料想,到了年底,杨某却以没有钱为由拒绝给他们发工资。
续辉了解情况后,带着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在法院判决书下达后,杨某仍然以没有钱为借口逃避责任,不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不得已,续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杨某才拿出6万余元给徐某等3人发放工资。
“能帮助你们解决实际问题,是我最大的成就感。”事后,这3人找到续辉家,塞上1000元非要表示感谢时,被续辉坚决谢绝。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自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9年来,续辉在以己之力帮扶他人的同时,也赢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荣誉,先后被评为“全省残疾人维权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三八红旗手”。仅近3年,她个人承办的20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就免收法律服务费40多万元,讲授法律知识课70多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