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邓丹、袁燕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凭什么要我还钱,我一分钱没有!”4月18日下午,在嘉鱼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办公室内,被执行人王某拒不还钱。
当天,执行法官游成带着全副武装的法警和拘留决定书,把王某“请”到了法院,为了能尽快将案件执结,游成打算给她两个小时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王某不闻不问只顾玩手机。
原来,2013年3月,王某的丈夫张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借款5万元,后仅归还部分利息。去年11月,嘉鱼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王某二人偿还黄某5万元及剩余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夫妻几次三番借故推诿。
经调查,夫妻二人名下有房有车,但银行账户无存款。找到王某时,她还戴着价值不菲的铂金项链和金戒指,二人实际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于是,嘉鱼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实施拘留。
在拘留所仅度过一晚之后,张某夫妻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第二天一大早,张某找到游成,表示愿意马上付清全部执行款,请求法院解除对王某的拘留。之后,张某夫妻得到申请执行人黄某谅解,双方握手言和,王某被法院提前解除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