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蒋昊报道:4月25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以法规性决定形式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相关部门的协助执行和配合义务、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等作出规定,这对切实解决执行难,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水平,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决定指出,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形成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二是要全面规范执行工作,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加大信息化手段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深入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完善查控功能,拓宽财产查控范围。四是建立和落实联合惩戒机制。五是加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和妨碍执行犯罪的力度,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六是人民法院应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执行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