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志茹、沈芳报道:“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依法开展调查了解,并及时向您反馈结果,人民监督员也会监督我们的工作,请放心……”4月13日,咸安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人民监督员陈为雄正与该院检察长一起接待市民上访。
为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拓展人民监督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咸宁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3月起,将每月第二周的星期四定为人民监督员接待日。全市各县市区检察院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联合接访活动。截止目前,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派出了28名人民监督员分别在6县市区接待来访群众,收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