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蔓报道: 4月14日上午,咸宁市检察院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电视电话推进会。
会议通过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刑事诉讼监督,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结合办案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为全面推进湖北“生态立省”、“绿满荆楚”作出积极贡献。
| 市检察院召开环境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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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李蔓报道: 4月14日上午,咸宁市检察院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电视电话推进会。
会议通过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刑事诉讼监督,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结合办案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为全面推进湖北“生态立省”、“绿满荆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