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汪俊东、通讯员汪洋报道:12日,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及咸安区政府、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联合,成功处置一起非法运输成品油车辆火灾事故。
当日20时03分,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咸通高速马桥收费站往通山方向一辆油罐车起火。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支队迅速组成联合消防指挥中心,启动应急机制,指挥调集咸安消防中队和特勤中队7台消防车、35名官兵进行现场处置,至20时40分,明火被完全扑灭。事故车辆严重受损,无人员伤亡,驾驶员逃离现场。
经核查,这是一辆农用四轮车私自改装成的厢式货车,约1.5吨载重量,车厢内有改装的固定12个油罐和小型柴油加油机,载有约200升柴油,车上未发现任何合法运输手续。起火原因判断为车辆左后轮胎起火导致引燃车内柴油。
13日晚,公安部门将驾驶员(车主)叶某缉拿归案。调查核实后,对其执行了为期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目前,我市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问题比较突出。市安办正组织市商务、安监、工商、质监、消防及中石油咸宁销售公司、中石化咸宁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近期将拿出具体方案,开展专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