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 星期
通城县法院执结一民间借贷纠纷案

  本报讯 通讯员冯玉报道:近日,通城县一件纠缠5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县法院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划上句号。

  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被告张某某先后11次向原告续某某借款,利息由双方约定。但借款到期后,被告却拖延不还,原告多次讨要无果,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某偿还续某某本金10万余元,借款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计算。

  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主动履行其法律义务。

  今年法院执行“霹雳行动”启动后,法院执行人员找到其子女做工作,在法与情的感召下,被告最终醒悟过来,将余款如数上交法院,案件圆满执结。

2017年4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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