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 星期
善司良法耀国徽
——记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董伟
通讯员 陈水林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庭的国徽下,有一位善良的司法舞者。他一半是铁血,铸就公正,书写尊严;一半是火焰,烧出良知,亦显仁爱。他就是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董伟。

  董伟极力拓展刑事审判的教化功能。他坚信法律是公正而善良的艺术。工作中,从一判了之,向寓教于判延伸,把每一次审判都当作劝人向善的契机,使教化成为一种使然。对于上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的,不但不为之所动,还因势利导当作一种教育资源,及时动员说客、律师一同做好被告人的工作,使之认罪伏法。利用工作之余,把判过的案例编成小故事,利用一切机会向青少年讲述,在潜移默化中,开展普法宣传。坚持春风化雨,以心换心,定纷止争。所制作的上千份法律文书,字字有温度,本本是教材,点燃的火炬燃烧着自己,照亮了别人。

  董伟极力关爱未成年被告人。在他心里,只有不幸失足的孩子,没有教育不好的少年。对于未成年犯,以教育为主,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地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努力做到教育程序到位,帮扶措施得力,像对待自已的孩子一样,根据其心理发育特点,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从爱出发,从帮入手,在挽救上下功夫,不厌其小,不厌其细,不厌其烦,付出真情与关爱,乐于实施长期的跟踪帮扶引导。他经常走访通城一个未成年人犯罪家庭,带去和睦,带去安宁,带去和煦的春风,使那个孩子浪子回头,最终考上了技校。

  董伟极力召唤审判对象的良知。庭审重帮教,庭后常回访,这是他的一惯做法。多年来,他用一个法官的真情,抚慰受害人的创伤,召唤被告人的良知。十年前,被告梅某筹集20多万元开办了一个作坊式加工厂,由于安全生产措施不当,在投产的当天就发生了严重的伤亡事故。经审理,梅某受到了刑罚,并判决承担民事赔偿。在法院执行了几万元给亡者家属后,仍拒绝赔偿伤者治疗费。为挽救两个同样遭到不幸的家庭,在原告因受伤毁容得不到及时赔偿而失去生活信心多次轻生时,董伟深表同情,默默垫付几千元为其治疗。在被告身处绝境无力承担法定赔偿义务时,他耐心说教,鼓励其承担法律后果。同时,还多次为其介绍工作,帮助增加赔偿能力,使之重新唤回了人性的良知,历经四年,最终全部履行了赔偿责任。

  董伟常说:“要把百姓放在心上,让法官的旗帜永远鲜红!”

2017年4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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