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 星期
营改增四大行业降税减负小妙招
建筑安装业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覆盖四大行业。我公司作为一家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被纳入试点范围,正式告别营业税时代,开始缴纳增值税。由于处于改革的过渡期,我公司对增值税税制还不大适应,税负在3%附近上下波动。针对这个情况,我们主动开展纳税体检工作,找出减税效果不明显的症结所在,现将相关情况简单阐述,供同行参考。

  我公司2016年9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以2016年第四季度为期限统计:建筑工程老项目经简易征收备案后按3%征收率申报纳税,税负降低0.09%。建筑工程新项目按11%税率申报纳税,税负上升1.35%。新项目税负上升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工资薪酬占工程总成本比例大,人工成本无法抵扣。2、大批量采购管理不规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不全面。3、零星采购由于价格,供应商等原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4、企业财务部门政策把握不到位,未及时向决策者提供有利的决策建议。

  由于营业税制下不存在进项抵扣的问题,上述情况在建筑安装企业中应该是普遍存在的。我们积极改变核算理念,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税收筹划,确保税负降低。

  第一,活用简易征收,把握计税方法主动选择权。企业对不同的项目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经营模式。当业主没有进项抵扣需求或自身项目成本确实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企业应主动与业主协商,采取甲供或者清包的方式开发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计算缴纳增值税。当企业采购的建筑材料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

  第二,规范采购管理,梳理供应商链条。企业财务部门应与采购部门一道规范采购流程,认真核算建筑材料用量,尽可能做到统一采购。同时梳理供应商链条,尽量选择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合作以便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确需在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材料的,应要求其到税务机关代开3%的专用发票,做到材料成本能抵尽抵。企业还应养成索票习惯,在提供建筑工程老项目时,按照简易办法购进的材料、设备、电力、油料物资等成本费用虽不能抵扣进项税,仍应尽可能取得专票,确保一旦达到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条件时,能够及时充分抵扣进项税额。

  第三,加强内部控管,合理调整经营策略。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企业应切实做好内部税务成本控管,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并依据税收政策合理调整经营策略。如建安企业的成本费用中人员工资的占比大且无法抵扣,企业可以改变直接聘用工人的模式,选择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直接将人工费用支付给该公司并取得6%的进项发票。还可以适当加大固定资产的投入,更新机械设备。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有效取得进项降低税负,另一方面新设备的投入使用可以有效提高施工效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总之,各位建筑安装业的同行们,在营改增改革浪潮中,我们应主动转变经营理念,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合理利用各类优惠及过渡政策,抓住纳税筹划主动权,确保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税负只减不增!

2017年4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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