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 星期
市地税局稽查局亮出“三把”廉政利剑

  今年以来,咸宁市地税局稽查局亮出“三把”廉政利剑,推进稽查廉政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有效防范了稽查干部执法风险,受到纳税人的好评。

  规范查前告知查后回访制度。推行“阳光稽查公开承诺制”、 “廉政建议反馈制”、“稽查案件廉政回访制”、“查前一次性告知制”、 “双人办案制”,加大落实“一案双查”工作力度,凡是重大案件审理都要上报纪检监察部门。查案的同时监督稽查干部是否有不廉洁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杜绝 “手随便伸,口随便开”等现象。

  建立检查责任制度。进户前由局长或分管领导与稽查人员就完成时限等稽查事项、执法风险进行谈话;进户后实行“主查人员案件全程负责制”, 实行谁主查谁负责,做到有查必果、查必到人、查必到位、快查快结,有效避免检查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避免想怎么查就怎么查的问题。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该局依托“金三”系统筛选生成随机抽查稽查对象名录库、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税收执法权力运行的任性和恣意,堵住“想查谁就查谁、想谁查就谁查”的漏洞。

  (余志雄 李婉雯)

2017年4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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