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 星期
租用仓库漏了水,房东租户起争执——
泡坏货物谁来赔?
记者 陈希子

  近日,家住赤壁的个体商户田小蓉遇到了件烦心事:所租用仓库里存放的货物被水浸坏,房东不愿承担责任。

  3月25日,田小蓉介绍,她在赤壁某汽车城承租了一间门店做仓库。不久前因为店面地下排水管破裂,造成大量漏水,她存放在其中的货物被浸泡坏了,多次找房东,要求给予补偿,未果。

  田小蓉反映,她所租用的仓库地面是水泥板。3月中旬到仓库提货时,发现地板有水渍,而仓库内一片狼藉。“库存的材料等东西全部被泡了,直接损失1000元左右。”

  田小蓉在这个仓库存放的都是些定制货物和组装材料。 “这个东西我们跟客户签订了合同,有交货期,东西被泡以后损失比较严重,对我如期交货和诚信经营造成了影响。” 田小蓉为此忧心忡忡。

  为解决损失问题,田小蓉首先找到了房东。但房东认为,仓库之所以被淹,责任不在于他。

  “我提供的场所和设施都是正常的,没有功能问题。排水管破裂是突发故障,不可能主观预料到,况且破裂的原因也不清楚。”房东认为,如果是水管坏了,他本人可以承担修理的成本,但是浸水泡坏货物,即使赔偿,也应该是水务施工方的责任。

  “事情已经发生了,肯定要理赔的。我该怎么解决呢?”田小蓉想和房东或者施工方协调下,尽快分清责任,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经过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得知:该仓库房屋浸水是因为房间水泥地板厚度不够,且地面不实,上面堆放货物时,导致地面破裂,货物直接压到排水管致管子破裂漏水。

  工作人员还与房东和田小蓉一起查看了仓库以及水管,发现主要责任在于房东。房东对调查结果无异议,承认仓库被水浸泡是因为水泥板厚度不够引起的。

  《消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组织调解双方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由出租方一次性补偿承租方经济损失1200元。至此,田小蓉的烦心事才终于解决了。

2017年4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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