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 星期
关于举行《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实现立法民主化、科学化,咸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咸宁市城乡规划局决定就《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立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拟于5月上中旬举行立法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代表、旁听人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工作、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者听证旁听人。

  听证代表是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名额9人。听证旁听人11人。

  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将从报名人员中根据报名顺序、所持观点、行业特点及专业知识等遴选。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通知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

  报名可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申报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请访问咸宁城乡规划网www.xncg.gov.cn下载),并就听证内容附简要意见文字材料一份。报名信函寄至咸宁市城乡规划局法制科(邮政编码:437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715-8136725;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发送邮件至xnghfzk@163.com。

  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确定后,工作人员将于2017年5月8日前通知其本人。

  联系电话:0715-8066577

  联 系 人: 陈仕源 饶媛媛

  咸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咸宁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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