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农发行一直秉承家国情怀,认真履行农业政策性金融职能,执行政府意志,服务“三农”需求,不断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骨干支柱和引领作用。
全力支持粮油收购工作,确保粮食市场稳定,保护农民利益
我行坚持把支持粮油收储作为立行之本和发展之基抓紧抓好。2016年我行主动加强与粮食部门、中储粮公司的工作协调力度,突出政策性收购为主,大力支持托市粮收购,做好市县储备粮增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供应。全年累计发放粮油收储贷款2.82亿元,支持企业收购粮食4.5万吨,收购成品油100万斤。其中:发放托市收购贷款1.27亿元,收购早稻634万斤,中晚稻8432万斤。较好地落实了国家支农强农惠农政策,维护了我市粮油市场稳定,没有出现区域性“卖难”问题,保护了农民利益。
主动对接全市精准扶贫战略,积极支持全面小康建设
支持扶贫开发工作是农发行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体现,更是一种政治担当和社会责任。我行坚持以服务脱贫攻坚统揽业务发展全局,围绕咸宁市区域扶贫工作规划,与市扶贫办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设立扶贫业务部,成立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和项目策划营销专班,为全市扶贫搬迁融资融智。全行扶贫业务呈现“行动早、力度大、效果好”的发展态势。截至年末,全行共审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8个,金额44亿元,已投放信贷金额8.3亿元,支付使用资金1亿元。积极协调通城县政府向省扶贫投成功申请全省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1亿元,协调通山县政府向省扶贫投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2.1亿元,“统贷统还”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农发总行扶贫贷款认定标准,我行认定“大扶贫”范畴扶贫贷款余额达19.19亿元。
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
以水利、棚改、农村路网、整体城镇化等四个领域为支持重点,组织开展“项目营销攻坚季”活动,抢抓政策机遇,持续加大项目营销、投放力度。一年来, 我行累计营销新项目29个,金额180.1亿元。全年审批项目11个,金额53.4亿,其中:获总行审批的咸宁高新产业园区棚户区改造工程21亿元项目是全国农发行第一个超20亿的棚改项目,也是我行建行以来单笔金额最大的项目;实施12个项目,投放中长期贷款29.6亿元,支持了淦河全流域综合治理、通城两河四岸综合整治、嘉鱼县三湖连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嘉鱼县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咸宁高新产业园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等一批关系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的重点项目。其中:嘉鱼支行投放2亿元土地流转贷款是今年全省投放的第一笔中长期土地流转贷款。
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全年共置换债券6.85亿元,有效减轻了政府债务压力,提升了融资能力。
扎实开展重点项目基金业务,投贷结合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向全市6个重点项目投放资本金5.5亿元,保障了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一期-淦河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咸宁市大畈村等七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嘉鱼县三湖连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一批民生工程早启动、早实施、早见效。
大力支持现代农业,推动农业现代化
坚持“三不”原则: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我市一批特色产业、重点园区的涉农产业化龙头企业“供氧输血”,帮助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渡难关,支持其进一步向精深加工转化延伸,促其向全产业链发展。全年我行累计投放自营性贷款3.6亿元,自营性贷款余额达10.1亿元,支持了天化麻业、精华纺织、黄袍山油茶、丽尔家、景源公司等企业31家,有效解决了企业融资难、发展难的问题。我行自营性贷款规模居全省农发行系统第1位,占全省条线总规模的33%,是支持实体经济份额最大的市州分行。
在小微企业上,我行严格按照“三个不低于”的要求倾力支持。全年投放小微企业贷款12.9亿元,年末余额29.4亿元,比上年增加10.8亿元,增幅达58%,比贷款平均增速高12个百分点;支持企业28家,比上年增加4户;做到了应贷尽贷,申贷率达到100%。较好的完成了“三个不低于”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