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 星期
力度不减 节奏不变
——2016年我市执纪审查工作回眸

  核心阅读: 2016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三个后”时间节点,紧盯“三种人”不懈怠,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执纪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16年,全市执纪审查工作在立案数、查处领导干部人数等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三高态势”,即“全市立案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本级立案增幅高于各县(市、区)、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人数大幅高于上年”。

  A 把握力度节奏,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切实做到换届之年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力度更大。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继2015年突破千件大关后再创新高,达到1466件,上升33.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其中涉及县级干部49人,同比上升123%,处分1342人,同比上升32.7%。

  突出执纪审查重点,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持续释放从严从紧强烈信号。市纪委重点查处了赤壁市委原副书记吴华金、崇阳县委原副书记廖建鸣、省地质局原第四地质大队长王庆新、市发改委原副主任魏京武等人严重违纪案件。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突出查办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大贪”案件。

  通过努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的信访量大幅下降,减存量、遏增量的效应逐步显现,腐败和不正之风蔓延势头开始回落。

  B 强化问题处置,严明党的纪律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更加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党纪特点和政治特性,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审查放到执纪审查工作的首要位置,通过严查各类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来营造知纪、明责、守规的氛围。2016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53人。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三个后”和“三种人”,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49件、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209件,涉及“一把手”34人。

  以贯彻落实党内问责条例、湖北省“两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为抓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全市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80起359人。

  C 践行“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

  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推动监督执纪方式转变。

  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交心谈心、约谈函询等制度,把纪挺法前要求具体化,前移执纪关口,对组织生活、线索排查、信访初核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304件(次),开展约谈函询503人,同比增长46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全市组织处理397人,同比增长205.4%。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1080人,占处分总人数的80.5%,同比增长37.8%;重处分262人,占19.5%,同比下降15.4%,2名县级干部被“断崖式”处理。

  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严惩不贷,被“两规”、“两指”29人,同比下降54%,占立案涉及人数的2%。移送司法机关41人,同比下降37.9%。

  全市执纪审查工作不断优化,初步形成了严惩极少数、常态严管最大多数的治理格局。

  D 强力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

  推进反“四风”、改作风经常化,形成真抓真管、严抓严管、长抓长管的作风建设常态。

  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查纠“四风”作为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全市深入开展省纪委部署的“六个专项治理”和我市配套新增的“群众关切的村(居)务公开”等六项治理活动,查处各类问题1183个,处理119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07人。

  发挥电视媒体“镜头”的威力,及时将“捕捉”到的“软腐败”、“微腐败”、不作为等问题,制成9辑短片在全市性会议上公开曝光并严肃处理,给予批评教育315人。

  探索建立作风建设负面清单式风险防范体系和日常检查、专项巡察、重点监督、年终考核常态化立体式督查考核机制,2016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件,处理28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0人,彰显了动辄则咎新常态。

  E 严惩基层贪腐,维护群众利益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维护民利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正风反腐在基层深化。

  运用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涉农涉企涉教涉医乱收费等一系列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损害群众权益的“微小”案件,查实一批违规领取补贴的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及其家属等“三类重点人群”, 追责问责159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12人,追缴违规资金810.7万元。加强对基层纪检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提升监督实效,全市乡镇纪委立案617件,同比增长93.4%。连续5年消灭“零办案”乡镇。

  F 健全协调机制,增强反腐合力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上级有关文件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

  进一步完善纪委与公检法、审计等机关在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办案协作等关键环节的协作配合机制,反腐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制发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件线索移送管理暂行办法》,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2016年,各成员单位共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查办案件情况、移送案件和线索94件(次)。

  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体制机制,成功抓获1名外逃人员。

  G 深化体制改革,提升工作效力

  稳步推进市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调整工作,重新组建17个派驻纪检组和1个派出纪工委,实现了市直派驻(出)监督全覆盖。积极探索派驻(出)机构的分级化管理、目标化考核、网格化建设、专业化培养和制度化保障等“五化”管理模式,促进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

  完成市县党委巡察机构建设,建立巡察组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市县两级首轮巡察同步开展。对异地协作办案工作机制进行再深化和再创新,率先推行县(市、区)纪委分管执纪审查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制度,交流的6名副书记全部到岗,省纪委对我市异地协作办案的经验做法高度肯定并在全省予以推广。

  加强对执纪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坚持依规依纪开展审查,确保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H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铁军”队伍

  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结合换届工作,调整配强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

  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采取上级调训、专门培训、跟班学习、业务讲坛等形式,选调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委培训机构“充电”深造,抽调基层干部参与巡查、办案,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初核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12件,立案2件,约谈函询11人,党政纪处分3人。

2017年2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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