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 星期
曝光不留情面 处理不留后路
通山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本报讯 通讯员王能朗、谢宏波、陈毅报道:日前,通山县某单位收到县巡察办发出的专项巡察“交办单”,“交办单”上明确写着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一目了解。

  据悉,该县加强专项巡察和作风效能建设巡察,坚持明察不避亲疏、暗访不留盲点、曝光不留情面、处理不留后路,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交办单”形式反馈给单位“一把手”明确整改要求。截止目前,共发出“交办单”22份,涉及部门9家。

  去年7月,通山县成立县委巡察办,并制定出台《通山县巡察工作纪律规定》和《巡察人员“十不准”》等制度,先后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纪律、会风会纪以及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反映强烈的公车接送子女等热点问题,加大巡察力度。

  县巡察办成立以来,首轮对涉及到民生、重点领域、社会关注的6家单位进行巡察,在巡察过程中先后开展明察暗访260多次,下发督察通报2期,接受信访举报22件次,发现问题线索28条,拟移送县纪委监察机关处理的问题线索28条,拟向被巡察的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124条,在社会引起强烈的反响,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为了确保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该县巡察办还聘请了10名特邀监察员和10名作风建设监督员,在县直机关86个局级单位按经济、农林水、文教卫、党群等系统设立巡察联系点6个,在12个乡镇按片区设立作风效能监测点4个。

  县巡察办3个巡察组根据各巡察联系点和作风效能监测点收集的情况,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并设立专项巡察和作风效能建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与此同时,县巡察办还面向12个乡镇,86个县直机关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作风监督员,作风效能监测点印发《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征询意见表》240余份,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投诉建议、意见494余条,确保了专项巡察和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

2017年1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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