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68个精简到12个,县(市、区)纪委减幅均在90%以上。
不断优化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加强监督执纪力量,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分别达到65%、70%以上。
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调整配强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推进市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调整工作,实现了市直派驻(出)监督全覆盖。
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采取上级调训、专门培训、跟班学习、业务讲坛等形式,选调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委培训机构“充电”深造,抽调基层干部参与巡查、办案,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初核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52件,约谈函询4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
纪检综合派出改革、廉政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异地协作办案机制、办案“五化”建设、县级纪委分管纪律审查副书记异地交流等工作在全省首开先河,“两个责任”落实、作风整治、宣传教育、深化“三转”等工作在全省有影响、有特色,执纪审查工作连续五年被省纪委监察厅表彰,市纪委监察局连续三年被省纪委监察厅评为“绩效考评工作优胜单位”,连续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