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 星期
农业普查知识专栏

  二十、在城里居住的居民中,有养鸽子20只及以上的,是否是普查对象?

  城镇居民养鸽子是休闲娱乐,不是以肉用为目的,因此不是普查对象。同样的情况,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只要是宠物饲养,都不是农业经营活动。

  二十一:居住在农村,土地全部出租,收取租金,本户不经营农业,是否普查对象?

  该户的土地虽然全部出租,但其对确权(承包)土地的权利并没有完全失去,而且是当作资产获得收益。因此,符合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算普查对象。

  二十二、土地“双置换”的住户是什么类型的住户?

  土地双置换的住户是指承包土地置换为社会保障、宅基地置换为居住小区的情况,可以说是脱“农”入“城”的一种方式,可以看成是居住在城里的住户,不作为有确权(承包)土地的普查对象。如果该住户经营农业,则为农业经营户,是普查对象。

  二十三、农户、规模户有工商注册,是不是填单位表?

  是否注册只是单位登记条件之一,不是必要条件。单位的登记条件,除了必须有农业经营外,还必须同时符合有固定场地或固定服务对象、独立组织生产、有收支业务核算等条件,只要符合了,无论是否注册。所以农户、规模户,虽然注册了,要是不符合单位的全部登记条件,仍然作为农户、规模户登记。规模户的经营特征里,也有是否工商注册的选项,反映这类规模户的特征。

  二十四、村集体采用土地经营权招标,未中标的农户算不算普查对象?

  分两种情况,一是未中标的农户暂时没有经营农业,但有集体分得的确权(承包)土地(耕地),其经营权暂时交给集体并转给他人,集体还要按其确权(承包)地数量进行年末分红。因此,未中标的农户也是普查对象,确权(承包)土地(耕地)的数量按分红依据的数量填报,同时将其数量填在“流出面积”项下。二是集体已将土地经营权完全收回,村民没有中标,也没有实际确权(承包)土地,只在集体领取分红,这些村民如果不经营农业,则不作为普查对象。

2016年12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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