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 星期
“小事”不小
武永雷

  “我因公返回县城,正碰上姐姐从乡下回县城,于是就绕道上高速去接了一下,没想到被巡查组拍到了。这都是由于自己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侥幸心理在作怪。”日前,笔者就崇阳县国土局小王公车私用问题进行谈话时,小王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小王今年刚分到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工作,主要负责国土执法巡查,因为做事灵活,深得领导器重。可正是因为“灵活”,却让一件自认为的“小事”而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处分。

  事情还得从该县纪委近期开展的公车使用情况专项督查说起。县纪委在信访线索排查过程中,发现公车私用问题举报线索比较集中,于是联合县公安、高速交警成立督查组,利用“天眼”系统调取监控进行专项督查,小王就是这次督查中被查到私自用公车接送亲戚的一个典型。

  刚开始谈话时,小王不是很理解,觉得工作已经结束,正好顺路,又只有这一次,怎么就违纪了呢?在与其谈话过程中,他一直强调这是“小”事,感觉受处分很委屈。

  当时,笔者没有直接反驳他,而是和他聊了些最近网上热播的专题片《永远在路上》。谈到中纪委最近几年查处的“大老虎”、“小苍蝇”,都是从一件件“小”事,贪图一点点钱财,在贪腐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即使一时侥幸没有被发现,但只要违反党纪国法,终究会受到应有惩处的。”但小王还是觉得这些人离他比较远,都是领导干部,自己只是个普通职员,且公车私用又没造成严重后果,是一件小事。于是,笔者又举了一些发生在崇阳的一些“小事”和“小案例”……小王这才慢慢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离开谈话室的时候,小王告诉笔者:“这件事对我来说是个教训,对我们所有执法队员都是一个提醒。尽管局领导经常提醒我们,但大家都没当回事。这回我是真知道自己错了,以后绝不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从与小王的谈话中,笔者深深感受到,面对诱惑,党员干部只有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严以修身、严于律己,时时刻刻把纪律挺在前面,起好带头示范作用,才能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形象。

  (作者单位:崇阳县纪委)

2016年12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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