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 星期
煤气灶三番五次坏,谁担责?
记者 马丽 通讯员 徐津 杨明

  三年前买了个煤气灶。三年间,煤气灶始终陷在“坏了修,修了坏”的恶性循环中。这事让市民赵女士头疼。近日,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她终于换了个新煤气灶。

  “这件事能得以解决,真是要感谢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9日,网名“俏女子”的赵女士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发帖说。

  此事的具体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5月,家住通山的赵女士在通山县某店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煤气灶。当时,老板表示该品牌质量好,安全性能高,物超所值。老板还向赵女士介绍了店里的灯具和其他卫浴产品。

  在店老板的推荐下,赵女士购买了煤气灶、灯具、卫浴等价值一万多元的商品。结账后,赵女士要求店家开具发票,但店家以个人购货不需发票为由不给开发票。在赵女士的再三要求下,店家才开了一张收条。

  煤气灶安装好了。赵女士炒菜时发现,两个灶不能同时用,否则会熄火。赵女士联系该店家,店家重新调试。结果,没用多久,又出现同样问题。店家说要换电池,换过电池就没问题了。赵女士听从店家安排,更换了煤气灶的电池,但还是会出现熄火情况。

  赵女士要求店家更换一台煤气灶,店家回复等实在不能用了再予以更换。赵女士想,反正自己经常只用一个灶炒菜,换来换去也麻烦,就先这样用着吧,反正店家也承诺实在不能用就换。

  两年多后,两个灶都无法使用了。赵女士再次联系店家。店家说将煤气灶发至武汉,两三天就能修好。结果过了七八天,店家也没联系赵女士。询问之下才知煤气灶已转去广东修理。

  半个月后,店家终于将煤气灶送来并安装好。赵女士试着点火,发现问题没解决。她当即要求更换新的。店家称这个牌子已停产,且该煤气灶已过保修期,不予更换且不再享受免费的售后服务。

  赵女士很生气,向工商部门求助。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发现,赵女士购买的煤气灶,不仅没有发票,保修卡等相关证明材料都没有,只有一张收条。而店家也一直以过了保修期为由,不予更换及保修。

  通过多次跟店家进行沟通,店家终于同意免费为赵女士更换一台新的煤气灶。

  自此,赵女士头疼之事彻底解决。她拉着执法人员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2016年11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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