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吴娜报道: 11月1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部检查组一行9人,到通山社区矫正中心实地调研检查工作。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监督,2014年9月,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县社矫中心设立全市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室。两年来,县司法局与县检察院积极配合,探索社区矫正执法监督的新方式,建立了“日汇报、周巡查、月研判”的社区矫正监督检察机制。县社矫局每日将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稳定特别情况上报至县检察院;县检察院每周不定时到县社矫中心办公,抽查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情况;县检察院积极参与县社矫局组织的每月动态分析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常态化的监督互动,该社区矫正检察室达到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落实、配合到位、管理规范、信息畅通的效果,有效防止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市检察院检查组认为,通山的做法对加强全市社区矫正检查监督工作具有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