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日 星期
崇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任命郑俊华同志为崇阳县副县长、代理县长

  本报讯 特约记者汪淑琴、通讯员张楚雄报道:10月28日,崇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新、副主任陈能武、庞晓珍、李力、刘秋霞和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程冰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志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周协光、程文武,县法院院长王再夫,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曾伟耀等。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决定任命郑俊华同志为崇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黄齐飞同志为崇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童卫农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决定免去程建平同志的县监察局局长职务。县人大主任王光新为郑俊华、黄齐飞、童卫农颁发任命证书。

  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郑俊华率领黄齐飞、童卫农向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会议表决通过了杭莺同志辞去崇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石峰同志辞去崇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雷献威同志辞去崇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童卫农同志辞去崇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6年11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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