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6日 星期
强化责任意识 服务经济发展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纪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熊征宇来中心调研
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领导来中心考察
邀请党校教授来中心讲党课
中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中心组织窗口服务人员开展礼仪培训
深入三万活动驻点村开展义务植树
主动上门为实验小学教师办理贷款业务
中心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白茶社区开展义务清扫活动

  今年以来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房地产“去库存”的职能作用,坚持不断提高制度的普惠性,倾力服务缴存职工住房消费,主要业务数据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速明显,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今年1-9月,全市实现归集额10.58亿元,同比增长33.67%,完成省分任务12亿元的88.17%,快于进度13.17个百分点;全市发放贷款10.02亿元,同比增长43.19%,完成省分任务9亿元的111.33%,已超额完成了省分任务;提取公积金5.13亿元,同比增长17%。

  扩大制度覆盖 受惠缴存职工

  1-9月,市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3.49亿元,较去年同期2.5亿元增长39.6%,完成全年归集计划4.3亿元的81.16%。

  在经济增速趋缓的形势下,为保持归集工作的稳步推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了本年度归集扩面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了具体工作指标和时间进度,并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将全年的工作目标不断细化分解,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测算工作。结合统计、人社提供的数据、口径,研制了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下发了《关于调整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并组织有序实施;三是加强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当前,全市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非公企业的缴存覆盖率较低。针对这一现状,中心按照“建立制度、择机缴存、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强对口宣传,推进非公企业促建促缴工作。允许有困难的企业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延长缴存期限,提升非公企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理解程度、接受程度和建制积极性。

  实现“应贷尽贷” 支持住房消费

  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低息贷款,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是住房公积金政策惠民根本。中心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贷款发放的主要目的,积极塑造住房公积金惠民安居的社会形象。2016年1-9月,市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02亿元,较去年同期1.92亿万元增长109.38%,完成了全年贷款计划4.5亿元的89.3%。 有力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促进了房地产去库存。

  一是全力支持“大众创业安居贷”。因为申请门槛低、贷款利息低,“大众创业安居贷”自推出来就受到了楼盘和市民的热捧,1至9月中心共计发放安居贷749笔、金额1.72亿元,分别占市直发放贷款总笔数和金额的43.55%和42.68%。

  二是多渠道融资确保“应贷尽贷”。贷款签批额度水涨船高,给中心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压力,为了确保安居贷的资金投放,避免“断贷”现象,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创新融资。一是提前支取定期存单,自筹资金,对一年期以下的定期存款进行提前支取,在损失利息的情况下来保证投放;二是运用存单质押,申请贷款资金。公积金中心把一年期以上的存单向市工行、湖北银行质押申请了1.9亿元贷款资金;三是通过省建行与省住建厅建立的融资平台,向省建行申请了2亿元贷款额度。创新融资模式不仅改变了住房公积金局限于依靠制度内缴存职工间的互助来解决“居者有其屋”的困难,更使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职工的基本住房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彰显。

  三是加强贷款管理。在切实保障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的同时,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加强统筹调剂,发挥自有资金最大效率,合理调配流动性资金贷款。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已完成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入前期工作,适时接入后可实时查询职工个人征信信息,实现全部贷款流程在营业部办结,节约了办事资源,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职工少跑腿”。

  放宽提取条件 体现制度关怀

  住房公积金提取难是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为解决公积金体制内存在的低收入职工帮助少数中高收入职工贷款购房的“逆向补贴”问题,中心放宽了提取条件。一是无房租房提取,凭房产局开局的无房证明可每年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一万元现金用于支付房租;二是对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解决燃眉之急。2016年1-9月,市直共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3亿元,较去年同期2.18亿元增长5.5%。

  强化风险防控 确保资金安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资金安全的“源头管控”,在资金竞争性存放决策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确保管理运作公开阳光;加大审计力度,坚持做好中心内部审计工作,每季度进行承办行业务和管理费用审计;进一步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负面清单》,明确了哪些情况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操作、公积金业务办理、住房抵押贷款保证金管理,全面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控机制;进一步重视运作风险,密切关注资金安全,扎实做好逾期催收,防范呆坏账的发生。

  坚持以人为本 改进服务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业务窗口人员业务培训、礼仪培训,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突出制度落实,规范服务标准。进一步加强“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落实,严格履行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义务,杜绝发生让群众跑冤枉路、往返办事的现象发生;群众在咨询、申请或办理公积金相关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须按照规定及时答复或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三是优化运作模式,创新服务方式。以优化服务为主线,以转变作风为抓手,逐步推出周六加班服务、预约办理服务等,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加强绩效考核,提升服务能力。严格窗口人员考核制度,将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水平与考核挂钩,进一步增强窗口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016年10月26日 星期

第08版:第八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特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