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晓丽报道:近日,网民“李”有疑问:通山县人民医院某些工作人员上班不准时,耽误病人及其家属时间。
该网民反映,他前段时间去通山人民医院检验科做检查,下午2:30窗口还无人,直到2:42才看到工作人员慢吞吞地过来。该网民认为,如此行为耽误了病人就诊时间,也有损医院形象。
接到该网民投诉后,医院立马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医院正常上班时间为8:00—12:00,14:30—17:30,检验科实行24小时三班倒上班制。当天14:30,值中班人员按照规定在检验室内与下午上班人员交接班,未出现在采血窗口。而当天安排在窗口采血人员未按时上班,造成检验科采血窗口空岗10余分钟。
对此,根据履职尽责工作要求和医院规章制度,经研究,该院决定对该工作人员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处以经济处罚100元。
下一步,将在全院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履职尽责工作宣传,严明劳动纪律,加强检查督促力度,对敢于顶风作案、违反劳动纪律人员从严从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