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李鸿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黄兴国不再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免去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