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亚平、通讯员王震宇报道:9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咸宁中心支行获悉,为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科学合理进行利率定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我市组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由当地全国性金融机构和省级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邮政公司、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24家金融机构组成的成员单位覆盖全市金融领域。
据了解,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是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旨在符合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金融机构自主确定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人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咸宁市自律机制是湖北省自律机制的延展,需要配合湖北省自律机制在贯宏彻落观调控政策、有序推进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组织协调金融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也要富有咸宁地方特色内涵,在提升辖内金融机构定价能力,维护市场定价秩序,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具体贯彻落实上发挥重要作用。利率市场化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的利率调控体系,自律机制正是完善利率形成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据悉,下一步,咸宁市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将根据《咸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公约》,在人民银行咸宁支行的监督指导下提高自主定价能力,做好存款利率上限放开的自律机制安排;执行自律机制确定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要求,切实维护好咸宁辖内公平有序的存款利率定价秩序;执行自律机制确定的贷款利率相关约定,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咸宁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贯彻落实好区域住房金融等信贷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