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 星期
干部履职尽责“襄阳标准”出台
向“为官不为”亮剑

  对领导干部履职不力,将采取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进行问责……记者8月30日从襄阳市委组织部获悉,《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襄阳市将按照“确责、履责、考责、问责、追责”的总体思路,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履职尽责管理,向“为官不为”亮剑。

  根据《细则》,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重点以事业发展、单位职能、领导班子职责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为依据,以承担的任期目标和年度责任目标为基础,以年度工作项目为载体,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干、实事、实绩的考核评价,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

  市管领导班子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本地本单位年度责任目标任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其岗位职责分工、年度目标任务,分别确定领导班子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包括党建工作)、个人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包括“一岗双责”工作项目),明确每个项目的项目名称、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等内容。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和承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细则》指出,襄阳市将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年度责任目标)工作台账。各地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半年进行一次自评,每季度向市考评办汇报一次完成进度。

  襄阳市委组织部对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项目和完成时限,根据工作项目推进进度、完成质量和实际效果,结合动态管理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研判,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履职尽责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绩效考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以适当形式通报表扬;对能力素质、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对工作作风、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函询或诫勉。

  对考核中发现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分别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需要问责的领导干部,分别采取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进行问责。

  (本报综合)

2016年9月1日 星期

第07版:荆楚视野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