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亚平报道:近日,有网民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上发贴称,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申请一年时间了,到现在都还没有到位,不知道问题出在哪个环节?
网民“月光如水”发贴称,他是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去年7月份,家里申请了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到现在已过一年时间,至今费用还没有发放到位。跟他家情况相同的还有几户。“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处理此事。”
据介绍,根据相关政策,对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时按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且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的企业退休人员,由企业一次性奖励3500元。对常规停产或破产等企业无力支付该项奖励的,按隶属关系,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企业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
9日,市卫计委家庭发展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我市大部分退休职工这一部分费用由当地政府解决,市财政直接拨款,由于资金量大,人数多,所以造成了延迟。该负责人表示,争取在9月份前将去年的一次性奖励发放到位。如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致电0715—8163991咨询市卫计委家庭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