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申鸣报道:“原以为我的‘官司’要半年才能裁决。没想到你们仅用7天就帮我调解结案了,这样的办案效率真是高。”日前,家住赤壁市神山镇宋河村的徐某,在赤壁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拿到被告返还的购车款后感慨地说。
原来,作为原告的徐某等8人,分别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9月6日与被告赤壁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原告8人各在被告处购买陕汽自卸车一台,并分别向被告首付了20000元至30000元车款。后由于市场行情等原因双方发生纠纷。于是,原告便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及支付利息。
今年4月6日,赤壁法院受理并立案后,原告同时变更诉求,只要求解除双方的购车合同,返还购车款,不再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利息。凭着多年在基层法庭办案的经验,审判员葛昊飞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可能,于是主动联系当事双方,于4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复杂的买卖合同纠纷,仅用7天时间就得到圆满解决。